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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偷倒污染物获刑6年,判赔生态损害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,是含有毒性的危险废物,需要依照特定方式来处置。近日,南通如皋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跨域审理了一起案件。被告人孙某伪造资质骗取飞灰的处置费用,将4600余吨飞灰从靖江运到外地随意倾倒,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。案发后,靖江相关部门进行了应急处置,由此产生的费用高达400多万元。法院审理后对他判处有期徒刑六年,并处罚金600万元。同时,法庭判决追缴被告人500多万元的违法所得,并将其中400多万元发还给靖江相关部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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